贈與股票流程?  余家榮(效率理財王)·理財作家    2022年11月4日

「我想把台股帳戶的股票贈與給別人,應該怎麼辦理呢?」

贈與股票應攜帶文件

將你帳戶中的股票贈與給其他人,是合法的行為,常見的是父母贈與給子女,或者祖父母贈與給孫子女,或者無子女的伯叔姨姑舅贈與給家中的晚輩,當然也可以贈與給男女朋友或其他人。無論你要贈與給誰,都要先知道兩個法律名詞:贈與人、受贈人,例如你想贈與股票給你的孩子,你是「贈與人」,你的孩子就是「受贈人」(接受贈與的人)。

以下所有的流程,都要攜帶兩人的(1)身分證、(2)健保卡、(3)印章、(4)證券集保存摺或集保e存摺手機截圖,只需要贈與人本人到場即可辦理,不必兩人都到場。贈與股票流程總共有三步驟,請見下表1,說明如後:

表1、贈與股票流程表

表1、贈與股票流程表
 
表1、贈與股票流程表

一、到證券公司申請持股證明

你先到證券公司臨櫃,申請開立持股證明,用途就照實說你要贈與股票。

二、到國稅局申請完稅證明

第二步,你拿著證券公司給你的持股證明,到國稅局申報贈與,取得完稅證明。依據目前(2022年)遺贈稅法規定,身為贈與人的你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你贈與給別人的金額如果超出244萬元就要繳納贈與稅,是身為贈與人的你要繳,不是受贈人,這點還請留意。股票課稅基準是依照贈與當天股票收盤價去計算的市值,如果贈與日沒有買賣價格,就依照贈與日前最後一日收盤價或者加權平均成交價。

三、到證券公司辦理贈與股票

最後一個步驟是,帶著國稅局給你的完稅證明,再回去證券公司申請贈與股票,完成股權移轉。根據筆者詢問往來的證券公司窗口,這部分要收取手續費,每一檔股票40元,例如你要贈與三檔不同的股票,那就是要收取120元。

總結

1.贈與股票只需要贈與人到場,攜帶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印章、證券集保存摺或集保e存摺手機截圖,即可辦理,不必兩人都到場。

2.贈與股票共有三大步驟:到證券公司申請持股證明、到國稅局申請完稅證明、到證券公司辦理贈與股票。

3.依據目前(2022年)遺贈稅法規定,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沒超過不必繳稅,超過的部分就要依法繳納贈與稅。

https://tw.stock.yahoo.com/news/%E8%B4%88%E8%88%87%E8%82%A1%E7%A5%A8-%E6%B5%81%E7%A8%8B-0833314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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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稅是什麼?免稅額多少?2023最完整的贈與稅懶人包
2022.04.30

贈與稅看似簡單,但有許多須注意的眉眉角角,稍不留意可能須多繳數十萬元的稅金,

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,北投有一位地主將2,000多萬的農地免稅贈與子女,

但是子女將該農地出租給營建業使用,國稅局查獲後,被追繳200萬元的贈與稅。

到底什麼是 贈與稅 、如何計算呢?

本篇文章整理了贈與稅的基本介紹,及最常見的10個問題:

 

贈與稅是什麼?誰要繳贈與稅?

贈與稅是當一個人要贈送自己的財產給另一個人的時候要繳的稅。

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「贈與人」,也就是說,如果A要送給B財產的話,是A要繳贈與稅。

如果A失蹤、贈與稅逾期未繳、在國內沒有可繳納的財產、死亡時贈與稅未繳的話,那就是受贈人B要繳贈與稅。

贈與稅如何計算?贈與稅免稅額又是什麼?

贈與稅 自民國106年5月12日以後採新制,其課稅計算公式如下:

贈與總額-贈與稅免稅額-扣除額 = 課稅贈與淨額

課稅贈與淨額×稅率-累進差額-扣抵稅額 = 應納贈與稅額

1.「贈與稅免稅額」

贈與稅免稅額每人一年是244萬(以贈與人計),不限制贈與對象。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/1~12/31,不論贈與給多少人,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稅。

2.「扣除額」

土地增值稅、契稅或其他贈與負擔。

3.「扣抵稅額」

扣抵稅額有兩種狀況:

狀況一:同一年度內同一個贈與人以前各次贈與所繳納的贈與稅,在計算後一次贈與應納稅額時可以扣抵。

狀況二:國內居民就國外的財產贈與時,如果已經在財產所在地國家繳納贈與稅,經過認證後,可以抵扣國內稅額。(詳情以財政部公告為主)

贈與稅額的稅率

贈與稅額的稅率
課稅贈與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
2,500萬元以下 10% 0元
超過2,500萬元~5,000萬元 15% 125萬元
超過5,000萬元 20% 375萬元
資料整理:Mr.Market市場先生

贈與稅計算案例

舉例1:

王先生於111年贈與一筆1,000萬現金給他的女兒(假設扣除額為0、扣抵稅額也是0),王先生要繳交的贈與稅為:

1. 贈與總額-贈與稅免稅額-扣除額 = 課稅贈與淨額

1,000萬 – 244萬 – 0 = 756萬

2. 課稅贈與淨額×稅率-累進差額-扣抵稅額 = 應納贈與稅額

756萬低於2,500萬,所以適用的稅率是10%

756萬 × 10% – 0 – 0 = 75.6萬 –> 王先生要繳的贈與稅

舉例2:

陳先生於111年贈與一個評定現值7,000萬的房子給他的女兒,假設土地增值稅為1,000萬,陳先生要繳交的贈與稅為:

1. 贈與總額-贈與稅免稅額-扣除額 = 課稅贈與淨額

7,000萬 – 244萬 – 1,000萬 = 5,756萬

2. 課稅贈與淨額×稅率-累進差額-扣抵稅額 = 應納贈與稅額

5,756萬超過5,000萬元,所以適用的稅率是20%

5,756萬 × 20% = 1151.2萬

1151.2萬 – 累進差額375萬 = 776.2萬 –> 陳先生要繳的贈與稅

備註:評定現值通常會比市價低很多,5,000萬不算是常態。這邊只是為了方便理解,所以舉超過5,000萬的案例。

贈與稅需要申報哪些財產?

贈與人如果要將他自己的財產贈送給別人時,就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。(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)

所稱「財產」是指不動產、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,

例如土地、房屋、現金、黃金、股票、股單、存款、公債、信託權益、獨資合夥之出資、礦業權、漁業權等。

這邊需特別留意的狀況:

  1. 父母替子女繳房貸,或是父母保單的要保人更換為子女,都屬於贈與,一年超過244萬免稅額需申報贈與稅。
  2. 但若是父母支付子女的生活費、教育費、醫療費等,就不在課稅範圍內。

哪些情況下免繳贈與稅(免課贈與稅)?

贈與稅除了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免稅額外,以下的贈與亦不用課贈與稅:

1. 贈與給公益團體

個人捐贈財產給依法登記的財團法人時,應先申報贈與稅,

經審查核發證明書後,再交付捐贈財產,如該財團法人符合不計入贈與總額適用標準者,不課徵贈與稅。

2. 贈與農地

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之農業用地,免徵贈與稅,

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5年者,應追繳應納稅賦。

3. 配偶互相贈與

配偶互相贈與財產免課贈與稅,但仍需向國稅局申報。

因此要贈與財產給子女時,可善用此項優惠,夫妻每年各有244萬免稅額,合計一年有488萬免稅額。

4. 子女婚嫁當年贈與100萬元不用課稅

子女婚嫁當年父母各有100萬的免稅額度,合計有200萬額度,限贈與給子女使用。

贈與稅的申報時間點?

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,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,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。

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,應在規定期限內,用書面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,

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,但是如果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,

可以由主管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期限。

贈與稅與遺產稅的比較:稅率有什麼不同?

贈與稅與遺產稅的稅率比較表如下:

贈與稅與遺產稅的稅率比較表
項目 免稅額度 課稅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
贈與稅
贈與人每年
244萬
2,500萬元以下 10% 0元
超過2,500萬元~5,000萬元 15% 125萬元
超過5,000萬元 20% 375萬元
遺產稅
被繼承人每人1,333萬
5,000萬元以下 10% 0元
超過5,000萬元~1億元 15% 250萬
超過1億元 20% 750萬
資料整理:Mr.Market市場先生

補充:

贈與稅的免稅額度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是220萬元,自111年1月1日起上調至244萬元。

遺產稅的免稅額度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是1,200萬元,自111年1月1日起上調至1,333萬元。

贈與子女,給現金或房產何者較節稅?

如果是一次性大額贈與給子女,一般來說,贈與房產會較贈與現金節稅,

因為計算贈與稅是採房地的公告現值,而公告現值一般又遠低於市價。

但如果短期內子女要將房產出售,會被課徵高額房地合一稅,則不一定較為節稅。

舉例來說:

陳先生有1,500萬想要一次性贈與給子女,有給現金及買房產二個選項,

買入市價1,500萬的房屋,這個房屋的房地公告現值為300萬,各要繳納的贈與稅如下:

  • 給現金的贈與稅 = (贈與總額1,500萬 – 免稅額244萬) × 稅率10% = 125.6萬
  • 買房產的贈與稅 = (贈與總額300萬 – 免稅額244萬) × 稅率10% = 5.6萬

可以看到二者的稅率整整差了120萬,顯然是贈與房產較為划算,

然而如果陳先生的子女二年後想將此房產賣掉,售價為1,800萬,要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為:

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,房地合一稅適用稅率 = 35%

(售價1,800萬 – 成本300萬) × 稅率35% = 525萬

因此在這個案例中,計入房地合一稅後,贈與房產反而不划算。

市場先生提醒:如果想要贈與房屋給子女,需先評估子女短期內是否會賣掉。

如果子女是自住且持有時間長,則贈與房屋一般較贈與現金節稅

如果子女短時間會賣掉,則需先試算房地合一稅,評估何者划算。

想了解房地合一稅計算方式,可參考這篇文章:房地合一稅懶人包

傳承不動產給子女,贈與、繼承或買賣何者較節稅?

傳承不動產給子女分為「贈與、繼承、買賣」三種方式,

這三種方式所需負擔的稅各有不同,也各有優缺點,整理如下:

贈與、繼承或買賣的優缺點比較表
狀況 贈與 繼承 買賣
當下稅負 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 遺產稅 土地增值稅、契稅
免稅額 244萬 1,333萬
優點 即時傳承 免稅額高 無贈與稅、遺產稅問題
後續轉賣可避免高稅賦
缺點 子女短期內出售有高額房地合一稅 子女短期內出售有高額房地合一稅 無法即時傳承,需將現金分批給子女
適用對象 想在生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,且子女短期內不會出售者 有土地或房產要繼承給子女且子女短期內不會出售者 子女後續有出售需求者,可透過買賣房產搭配贈與子女現金,可避免後續轉賣被課高稅賦
資料整理:Mr.Market市場先生

市場先生提醒:

父母贈與給子女或是配偶之間相互贈與,需留意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財產會被視為遺產,因此需及早規劃。

詳細可參考: 生前將土地、房子過戶子女要多少費用?該用「贈與」還是「買賣」稅金最少?

分割房屋持分贈與是什麼?

由於每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的免稅額,一般民眾為了節稅,

以將房子產權分割,每年只移轉部分持分,價值控制在每年免稅額之內,這就叫做分割房屋持分贈與。

這種方式雖然可省下贈與稅,但移轉時間要拉很長,

代書費、地政規費、土地增值稅都增加,因此不一定較划算。

如果子女有一定的財力,可以透過由子女貸款買賣房產或附有負擔贈與,搭配逐年贈與子女現金,節稅效果更好。

附有負擔贈與是什麼?

附有負擔贈與指的是父母贈送給子女的房產仍有貸款,

贈與時將房產及貸款一併贈與給子女,後續貸款由子女繳納,

其負擔部分可自贈與額中扣除,因此所需繳納的贈與稅較低。

父母要透過贈與給與子女房產時,可透過此方式,

搭配逐年在免稅額度內贈與子女現金償還房貸,可較節省稅額。

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後如何還能保有控制權?

許多父母在生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時,會擔心子女之後不孝或是立即變賣不動產揮霍家產,

此時可以在贈與不動產後做「自益民事信託」,以父母為受託人,子女為房屋的委託人及受益人,而父母為房屋所有權人,可以全權管理處分房產。

做自益民事信託的好處是不用繳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,且子女無法自行買賣房產。想更詳細瞭解可以上網查詢「自益民事信託」。

快速重點整理:贈與稅是什麼?

  1. 贈與時可善用贈與人每年244萬的免稅額及配偶間彼此贈與免稅。
  2. 贈與現金或房產給子女較划算,但需評估短期內子女是否會出售該房產,若為長久自住,贈與房產一般來說較划算。
  3. 傳承不動產給子女,繼承最簡單、免稅額較高,但若子女短期內有買賣該不動產的打算,可能會被課高額的房地合一稅,此時可以考慮用買賣不動產搭配贈與現金的方式傳承。
  4. 贈與子女不動產後還想保有控制權,可以採自益民事信託。
  5. 依每個人的狀況不同,最適用的贈與或繼承方式也不同,規劃前可諮詢專家協助評估。

本篇文章資料整理自網路及政府公告,若有更新以政府最新公告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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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過世如何處理遺產繼承?一張圖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
文章修改時間:2024-03-18文章發布時間:2021-11-09

家人過世如何處理遺產繼承?一張圖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

親人離世,留下來的遺產要如何分配 ? 一般人可能會以為只要是家人都有遺產繼承的權利,但在法律上,遺產繼承的分配方式以有無遺囑的情況來區分,並分為「應繼分」「特留分」兩種計算。
由法律圈團隊一次為你解答遺產繼承的大小事。

誰是繼承人 ? 遺產繼承順位為何 


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,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,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,因此,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關係人享有繼承權。
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,除了配偶為「當然繼承人」外,尚有依照被繼承人的血緣親疏訂定不同順序的「法定繼承人」,而先順序之繼承人會排除後順序之繼承人,也就是說,如果前順位的人存在,就由先順位的人繼承遺產,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。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: 第一順序: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(包含子女、養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孫子女等),以親等近者優先(民法第1139條);
第二順序:被繼承人之父母(不含繼父母);
第三順序: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(包含同父異母、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、收養的兄弟姊妹,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);
第四順序:被繼承人之祖父母(包含外祖父母)。

 

贈與稅;遺產稅

遺產該如何分配 ?  

遺產的分配方式原則上依照有無遺囑的情況來區分,有「應繼分」「特留分」兩種計算基準:

1. 在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時,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,各繼承人依照其繼承順位不同,會有不同比例的「應繼分」,若繼承人並沒有其他協議的話,原則上會依照「應繼分」的比例繼承遺產。
2. 若被繼承人有立遺囑,為避免遺產分配不公,保障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,民法第1223條 : 規定不同繼承順位的繼承人最少應分配的遺產比例,稱為「特留分」。

下列圖表詳列了各順位繼承人「應繼分」及「特留分」的比例:

贈與稅;遺產稅

 

" 假設今天法寶的父親過世,留下了3600萬的遺產,沒有預立遺囑,配偶也沒有額外財產,遺產該如何分配?  ” 


應注意的是,需先分配夫妻剩餘財產,再進行遺產分配,如果法寶的父母親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,就會直接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: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。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:一、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。二、慰撫金。」

遺產分配計算方式如下
[ 第一順位 ] :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,800萬後,剩下的1800萬由配偶跟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加起來均分,例如子女有2人,則由配偶與子女3人均分1,800萬 ; 如配偶不在世,則由子女2人平分3,600萬。
[ 第二順位 ] :如無第一順位繼承人,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,800萬後,剩下的配偶先得一半900萬,另一半900萬再平均分給第二順位繼承人,例如父母各得450萬;如配偶不在世,第二順位繼承人依人數均分3,600萬。
[ 第三順位 ] :如無第一二順位繼承人,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,800萬後,剩下的配偶先得一半900萬,另一半900萬再平均分給第三順位繼承人,例如弟妹各得300萬;如配偶不在世,第二順位繼承人依人數均分3,600萬。 
[ 第四順位 ] :如無第一~三順位繼承人,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,800萬後,剩下的配偶先得2/3為1,200萬,剩餘600萬再平均分給第四順位繼承人,例如祖父母2人各得300萬;如配偶不在世,第四順位繼承人依人數均分3,600萬。
[沒有法定繼承人] : 配偶獨得3600萬。

 


Q1. 遺產可以只留給一個人或是不留給子女嗎 ?
A :  民法仍有設有「特留分」之限制,也就是即使立了遺囑,仍不得侵害有關特留分的部份。
       1. 若立遺囑只將遺產留給其中一位子女,雖不致使整份遺囑無效,但其他子女或配偶等法定繼
           承人仍得主張特留分,取得應得比例遺產。
       2. 可透過生前贈與財產的方式,將遺產留給特定子女,但仍有兩件事情要注意:

  • 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,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財產仍然是遺產,也會被列入遺產稅課稅範圍。
    *此時應注意的是,繼承人彼此間並沒有民法第1148-1條的適用,所以死亡前二年的受贈財產仍屬於受贈者的個人財產,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當中。而特留分扣減的對象是「遺贈」,因為生前贈與的財產不是「遺產」,所以不能對死亡前二年贈與主張特留分扣減。
     
  • 如贈與超過免稅額度,會被課贈與稅。(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,超出額度則必須繳納贈與稅10%~20%)


Q2. 如果遺產分配方式談不攏怎麼辦 ?
A :  繼承事件中,由於遺產分割協議必須經過所有遺產繼承人同意才能成立,若有部分繼承人因為分配方式未達成共識,遺產就無法順利分配。繼承人必須訴請法院「裁判分割」,也就是說請法院依據民法規定作出判決,妥善分配遺產,達到成功分割遺產的目的。

 

Q3. 若被繼承人的子女先過世了,孫子女能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嗎?什麼是代位繼承 ?  
A : 答案是可以的。所謂代位繼承,是指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在繼承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,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代其繼承。例如 : 父親較早過世,當爺爺或奶奶過世時,孫子就可以代位繼承爺爺奶奶的部分財產;但若是父親和爺爺或奶奶同時過世,因為不符合代位繼承的要件,孫子就只能和母親一起均分父親的財產。*注意,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「第一順位繼承人比被繼承人早過世」的狀況,其他順位的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並無法代位繼承


Q4. 遲遲不辦理繼承登記會怎麼樣嗎 ? 
A :  自繼承開始之日(被繼承人死亡)起,超過六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及遺產稅申報,將會有相關的行政處罰。
繼承人如收到地政機關主動通知申辦繼承的公文,應盡快於期限內辦理登記,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,避免因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課予罰鍰,或是列冊管理15年後被公開標售不動產。(法律雖然有規定遺產在1200萬以下不用繳稅,仍要在時間內向國稅局申報。)
另一方面,不動產在未辦理繼承前,無法做任何處分,且時間越久可能產生的繼承關係人更多,增加處理的困難度。
※ 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二項規定: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,六個月內為之。聲請逾期者,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,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。

 

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流程

 

贈與稅;遺產稅

 

(一)  辦理程序 :

     1. 至戶政事務所,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之戶籍謄本,與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(及印鑑證明)。
     2.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。
     3. 持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,洽不動產所在地稅捐處查欠地價稅、房屋稅。
     4. 完稅後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。

 (二)  應附文件 :

     1. 繼承登記:
         ① 申請人應準備申請書
         ② 登記清冊
         ③ 繼承系統表
         ④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戶籍謄本
         ⑤ 遺產稅繳清(免納)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
         ⑥ 其他依規定應附文件
           (如拋棄繼承證明文件、法院選定特別代理人之有關文件及其身分證明)
         ⑦ 如委託代理人辦理,代理人需備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
      2. 分割繼承登記:
除準備繼承登記之文件外,應另行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,正本並貼足不動產權利價值總額1/1000之印花稅,及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
(或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所定各款情形)。

贈與稅;遺產稅

以上規定依地政機關最新公告為準

 

 

四、結語 : 

避免遺產分配紛爭,首要的步驟就是釐清誰是繼承人,再來就可依民法規定確認繼承的順序和遺產比例了。若遇到例外狀況,無法直接從文章中獲得解答,可利用平台上法律諮詢服務

https://www.lawchain.tw/%E6%B3%95%E5%BE%8B%E7%9F%A5%E8%AD%98%E5%AE%B6/88-%E5%AE%B6%E4%BA%BA%E9%81%8E%E4%B8%96%E5%A6%82%E4%BD%95%E8%99%95%E7%90%86%E9%81%BA%E7%94%A2%E7%B9%BC%E6%89%BF%EF%BC%9F%E4%B8%80%E5%BC%B5%E5%9C%96%E6%90%9E%E6%87%82%E6%87%89%E7%B9%BC%E5%88%86%E8%88%87%E7%89%B9%E7%95%99%E5%88%86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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