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歲朱雨辰至今未婚:家長不“捨得”,孩子難自立

文|穎媽談育兒,版權歸本作者所有。

前段時間,貴陽市某初一的一名老師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《三十九枚雞蛋引發的課堂》的文章,引發了眾多媒體的關注。當天的早餐是一人一碗水餃,外加一個煮雞蛋。 45個孩子,雞蛋只吃了6個,39個沒吃。老師心痛之下,上了一節關於“39枚雞蛋引發的教育課”,結果讓他發現:不是孩子不吃,而是不會剝雞蛋。


這個結果不光驚呆了老師,是不是也驚掉了你的下巴?

都十幾歲了,連常見的煮雞蛋都不會剝,什麼時候家長的“包辦”已經到了這個田地。甚至還有學生說平時見到的雞蛋是白色的,不是這樣的形態。

也許你要說這是個例,我家的孩子很小就會剝雞蛋。但班級45個人就有近87%的人不會,是不是能說明問題。

曾有人做過一個有趣的調查,在調查的150名小學生中,當被問到“遇到困難怎麼辦?”,幾乎所有的學生都回答:“找爸爸媽媽或老師。” 沒有一個人回答先自己想辦法,再尋找爸爸媽媽的幫助。

現在的孩子個個是嬌豔的的花朵,從小生活在父母和祖父母構建的“溫室”中。吃飯穿衣、日常起居、上學接送、學習培訓,件件事情需要家長操心和關注。如果家長不懂得放手,不願意放權,孩子還真是沒有獨立的機會。

如果連基本的自立自理能力都沒有,孩子怎麼還能走得更遠,獲得更多的選擇權呢?

01.

看過一個故事:一個高中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異,學校領導有意讓他出國深造。沒想到這個學生聽到消息後並沒有表現得很開心,反而十分發愁的樣子。領導事後了解了一下才知道,這個孩子雖然成績好,但從小到大都是媽媽親子照料,是個“奶娃娃“,離開了媽​​媽,他連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沒有。也難怪擔心出國自己搞不定。最後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。

被父母過渡包辦的孩子,只需要被動的接受,不需要有自己的思考,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,這樣的孩子就如一隻“牽線木偶”,不需要有想法,只需按照父母的意願搞好學習就好了。

一個孩子只有獨立自主了,才有選擇權,有了選擇權才能對自己的選擇、對結果負起責任。

這讓我想起了男星朱雨辰,自從參加明星觀察節目《我家那小子》後,他的媽媽——朱湘玲火了。

朱媽媽這些年的工作就是照顧朱雨辰,她每天要給兒子熬清肺去火的梨湯。

梨湯的熬製需要一個半小時​​,她需要4點鐘起床。而這個熬梨湯的工作,她一做就是十幾年,基本沒有間斷。


不僅是梨湯,她還為兒子準備了各種果汁,中草藥湯劑,肉湯。

每天去上工,朱雨辰要帶著一堆瓶瓶罐罐。

一天下來,一口白水都喝不上。光喝媽做的各種湯,就喝飽了。

整個娛樂圈都知道他的趣事。做客《可凡傾聽》的時候,他被曹可凡調侃——

曹:這是上午喝的,這是下午喝的,這是晚上喝的,喝亂了怎麼辦?

朱:不會不會,顏色不一樣……


明眼人都看得出來,曹可凡是取笑朱雨辰的。

微博流行起來的那段時間,朱雨辰也開了個微博,後來有段時間他沒更新了。媽媽問他怎麼不更了。

讓他沒想到的是,原來母親一直在關注,還把他所有發過的微博都抄了下來。

看得出來朱雨辰內心是嚮往家庭的,在《我家》節目中他毫不掩飾內心的失意:“怎麼了,就每一個人願意在我身邊嗎?”39歲了,在他這個年紀大多人都有家庭有孩子了。看完這個節目,粉絲們都明白了真相。


正是朱媽媽這種“以愛之名”的包圍和控制,讓朱雨辰的生活沒有半點自由,從日常生活到每段戀愛,朱媽媽方方面面都要管控。這樣的愛令人窒息,會讓孩子反抗,“你會把我搞死的”。一直依賴著另一個人的時候,除了有點感激以外,更多的感覺是沒有能力、沒有價值的怨恨,挫敗和生氣,這種感覺很不好。但嘗試了幾次他也只能放棄, “因為是愛,沒辦法反抗。”既想離開又害怕離開,只能妥協。

一個人只有有了自立能力,才能獨立思考,才能在遇到困難和問題的時候做出自己的選擇。自立意識標誌了一個人的成長、成熟。

02.

寓言故事《雞窩裡的鷹》可以解讀為一個關於自立的故事。一隻母雞無意撿到一隻鷹蛋,它就把它帶回去和雞蛋一起孵,小雞和鷹一天天長大。一天,一位獵人經過,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隻鷹,雖然那隻鷹走路和覓食的神態已經和小雞差不多了。

獵人對雞媽媽說:“這是一隻鷹呀,你應當讓它成為真正的鷹!”

雞媽媽說:“它是我的孩子。”

獵人對鷹說:“你是一隻鷹呀!”

鷹說:“你弄錯了,我是一隻雞。”

於是獵人把小鷹帶到一個小土堆上,把小鷹放在高處,然後撒手,小鷹扑棱棱落在地上,然後邁開母雞般穩健的步子。

獵人有些遺憾,但他說:“我們再試一次!”於是獵人把小鷹帶到懸崖邊,對小鷹說:“這次就看你的造化了!”


說完把小鷹舉高,然後撒手,小鷹扑棱棱一直往下掉,突然,快要著地時,小鷹奮力地撲閃自己的翅膀,扇動著,扇動著,終於,小鷹飛了起來,像一隻真正的雄鷹一樣!

因為獵人的出現,認出了這是只“鷹”,了解它的能力,給了它“自立”的機會,這隻小雞才有機會變成雄鷹。

父母真正成功的愛,就是讓孩子儘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,這種分離越早越好。只有獨立自主了,才能認識到自己的重要性,才能支配掌控自己的人生,未來才有更多的可能性。

03.

自立不該是家庭教育中可有可無的小事,相反,它是第一位的能力,是人的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。家長培養孩子的一個最重要的目標,就是幫助他們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。鼓勵孩子自立的機會每天都有,那具體該怎麼做呢?

《怎麼說,孩子才會聽;怎麼聽,孩子才肯說》作者阿黛爾·法伯和伊萊恩·瑪茲麗施給我們總結了6種鼓勵孩子自立的技巧:讓孩子自己做選擇、尊重孩子的努力、不問太多問題、別急著告訴答案、鼓勵孩子善用外部資源、不要毀掉孩子希望。

① 讓孩子自己做選擇

日常的一些小事可以讓孩子自己來做選擇。你可以問孩子:“需要半杯牛奶還是一杯?”、“麵包烤的時間是要長一點還是短一點?”、“今天是想穿紅色的褲子還是黑色的褲子?”

對於孩子來說,每個小小的選擇都有機會讓他控制自己的生活。除了你給孩子提供二選一的機會,也可以讓孩子自己想想有沒有第三種方式,能夠讓雙方都接受的。

② 尊重孩子的努力

不要總是認為孩子做得不夠好,當著別人面去議論孩子。當孩子的努力得到尊重,他就會集中精力去自己解決問題。

孩子想開一個瓶子,半天沒打開。

反面:“把瓶子給我。”

正面:“瓶子不容易打開,有時候用勺子撬開一點可能會有用。”

家長常會認為讓孩子做的事情很簡單,但是這是站在成人的角度。對於孩子來說,很多事情並不容易。如果我們換個說法,我們說“這不太容易”,或者“這可能會有點難”,孩子就會傳達給自己不同的信息。一旦成功了就會很自豪;失敗了,至少他們知道這個事情完成比較困難。

如果孩子半天找不到方法,也可以適當給孩子一些提示,而不是替他去做。 “有時候把拉鍊頭撐直,拉鍊會更容易拉一些。”有時候把鞋子的舌頭向上拉一拉,鞋子會更容易穿上去。 ”

別忘了孩子的努力都是值得肯定與鼓勵的,多誇獎他努力的過程,而非天賦。


③ 不問太多問題

孩子想說的時候自然會和你說。有些家長會覺得,不過問孩子會不會不是一個好家長。其實最重要的不是說任何時候都不能過問孩子,還是說要注意你的問題可能帶來的後果。

“你去哪兒啦?”、“出去幹嘛了?”孩子在還沒準備好怎麼回答或者不願意回答的時候,他們防禦性回答就是“我不知道”或者是“別煩我”。

一位媽媽告訴我,原來她覺得不關心不是一個好家長。後來驚奇的發現,如果不狂轟亂炸的問孩子問題,而是在他想說的時候認真傾聽,他更願意和你說。孩子回來了,只需要簡單的一句,“回來了”,下次你試試看。

④別急著告訴答案

通常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總會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。一般呢,家長在孩子提出問題時,總會習慣性開動腦筋,想出一個合適的答案。

其實呢,給自己這樣的那裡壓力,沒有必要。親子專家阿黛爾·法伯和伊萊恩·瑪茲麗施認為:通常在孩子提問題的時候,他們已經在想答案了,他只是想讓成人作為一個回應者,來幫助他們更深入的探討他們的想法。

將孩子的問題反問回去讓他們做進一步的思考才是最有幫助的,孩子問爸爸:雨是從哪裡來的? “你想知道是怎麼回事是嗎?”

甚至我們可以重複他們的問題,“雨是從哪裡來的呢?”

你可以稱讚孩子提的問題,“你問了一個重要的問題——一個哲學家問了幾個世紀的問題。”

別急於回答問題,尋找答案的過程和問題本身一樣有價值。


⑤ 鼓勵孩子善用外部資源

這一點告訴我們要減輕孩子對家庭的依賴,告訴他在外界有很多有價值的資源可以利用,只要你需要,總能找到幫助。

我們要讓孩子知道,他們不能凡事完全依賴家長。鞋店的售貨員可以解釋為什麼長時間穿運動鞋腳的影響,圖書管理員能夠幫助我們解決書籍、資料的相關問題。牙醫能夠告訴我們不刷牙的後果。

家庭以外的場所如店鋪老闆、醫生、學校、優秀的學生都可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。你要了解什麼,去尋求外部資源吧!

⑥ 別毀掉孩子的希望

生活的很多樂趣來自於夢想、幻想、期待和計劃。不讓孩子失望就是在保護他們的希望、夢想和實現夢想的努力。

孩子問:媽媽,我想去試試在學校演出中當主角,你覺得我能當嗎?

反面:“嗯。可我不想讓你失望,為什麼去當主角了?你又沒有什麼表演經驗,也許演個小角色還可以。”

正面:“你想試試主角,這會是個不錯的經歷。”

別打擊孩子的自信,要讓他們多勇敢去嘗試和體驗。


04.

除了阿黛爾·法伯和伊萊恩·瑪茲麗施兩位教育專家分享的六點,要培養孩子的自立能力,我覺得最重要的家長要學會捨得。

孩子終有一日會離開你的羽翼獨自闖蕩。他不屬於你,他是個獨立的個體,擁有獨立的思想,他只屬於自己。

現在有一種父母,被稱作「直升機父母」。他們像直升機一樣盤旋在孩子們思想的上空,時時刻刻監視干預孩子的一切。 《幸福假面》一書中,女主人公瓊就是這樣一位“控制型父母“”,她雖然很愛自己的孩子,卻表現得很冷酷苛刻,用自己的一套理論規範孩子們的言行,要求孩子們必須嚴格按照她的章法和規矩做事,導致孩子們都不願意和她親近。只要她在家,家裡氣氛就變得很嚴肅、緊張、苦悶。

沒有一個人願意按照別人的旨意生活,做一個沒有思想的“行屍走肉”。心理學家羅傑斯認為:人是對自己生活完全負責的存在,人的行為是人的創造性的自由選擇。

想要孩子擁有幸福的能力,就要適當讓孩子經歷挫折,在錯誤中成長,在成長中收穫責任,收穫未來更多的選擇性。


給孩子行駛自主權要有底限,要符合年齡特徵。

給予孩子自主權時並不意外這沒有規則,父母在給予孩子自主權時要設定一定的底限:決不能允許孩子故意破壞東西或者傷害他人,孩子只能控制自己的行為,不能控制別人。那些暴力行徑是不被允許的,搶奪他人物品、毆打別人都不是合法的自主權。

孩子的發展是個動態的過程,隨著孩子年齡增長、能力增強,父母給予孩子的自主權利也應相應增加。從一歲多可以自主選擇吃飯的餐具和衣物顏色,到能自己吃飯、穿衣;到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去玩、做作業;自己安排出行準備等。

生活技能體現出一個人的社會適應能力。目前世界上公認對孩子來說很實用、很重要的生活技能有10項:

1.會做飯,可以保證沒有家長在身邊的時候孩子不會餓著;

2.荒野求生,自我防衛保護;

3.基本的園藝知識;

4.學會自救和急救;

5.游泳;

6.理財;

7.整理內務;

8.洗衣服;

9.修理家中的設施;

10.時間管理。

父母之愛子女,則為其計深遠!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,掌中寶,父母們恨不得掃除前進路上的所有障礙,只為孩子未來更加順暢。

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的點滴關愛和指點,但別忘了給予孩子自我成長的機會。適當放手,讓孩子在時間的見證下逐漸豐滿自己的羽翼,強大自己的內心,才能在未來的天空自由搏擊,施展更多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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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讓孩子日後成功,家長對其進行分年齡段的教育很有必要。

第一,3~6歲時應給孩子立規矩

教育專家認為,三歲左右是孩子性格成型的時候。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往往有了屬於自己的個性,如果父母不多加阻撓以及強迫孩子改變,那麼孩子的個性便會因此定型,這也有了那句三歲看老的俗語。

所以,在孩子三歲之後六歲之前,家長要在孩子的個性基礎上進行改變,讓孩子的不良行為慢慢減少,也要給他立下相應的規矩,使孩子擁有做事以及做人的底線。

第二,6~10歲應注重給孩子立目標

蔣方舟在7歲時,母親要求其寫作,便是為她定下了日後發展的目標。所以,孩子在6~10歲這個年齡段時,家長給孩子立目標非常重要。

此時,孩子的心智雖不成熟,但他們卻有強烈的好奇以及好學心,在正確的引導下便可以順利學會某種技能。

若將此技能銘記於心,也可以成為孩子日後發展的方向以及目標,不會讓孩子成年之後成為一個沒有方向而努力的人。

第三,10歲左右時,家長要給孩子一定的自由

10歲大的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和對事情正確與否的判斷,此時家長應適當性的放手,要給孩子一定的自由。

讓他們在面對選擇時自己做出決策,並讓他們懂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這是為了能讓孩子日後擺脫對家長的心理依賴,也能夠讓孩子獨立完成自己的人生。

不同的年齡段讓孩子擁有不一樣的技能,接受不同的教育,對他們的日後發展會起到極大的輔助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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